加拿大立法禁止L3及以上的自动驾驶汽车 开就要罚款
【智车派新闻】4月初,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通过立法,禁止使用所有拥有SAE国际定义的Level 3、Level 4或Level 5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汽车。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更新后的《机动车辆法》规定,驾驶或允许驾驶配备了至少3级驾驶辅助硬件的车辆是违法的,司机将面临368加元(约合人民币1900元)到2000加元(约合人民币1万元)不等的罚款,以及最多6个月的监禁。
换句话说,无论驾驶者是否使用辅助驾驶设备,如果被警察抓住,他们都要承担责任。
尽管如此,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销售的具备Level 3辅助驾驶能力的汽车屈指可数,其中只有两款在北美销售。宝马的7系和i7在安装了价值6400美元的个人驾驶员L3套件后,可变为具备L3级辅助驾驶能力的汽车,但目前只在德国销售。
在美国,唯一销售L3级辅助驾驶汽车的制造商是梅赛德斯-奔驰。S级燃油轿车和纯电动EQS是美国唯一的L3级量产车,但实现这一切的可选Drive Pilot硬件仅在加利福尼亚州和内华达州获得认证。特斯拉所谓的完全自动驾驶功能仍被视为是L2级。这意味着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驾驶配备L3级辅助驾驶能力的车辆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承认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将成为其居民生活的一部分,但表示“在三级或更高级别的自动驾驶汽车被认为安全并开始允许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道路上公开使用之前,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测试和政策制定”。随着新法规的出台,在加拿大本省驾驶3级或更高级别车辆的唯一合法途径是通过已获批准的试点项目。
根据国际汽车工程师学会(SAE International)的说法,拥有3级自动驾驶技术的汽车可以在有限的条件下自动驾驶,驾驶员必须在该功能要求时接管。到了4级和5级,驾驶员将不再需要接管,汽车将自动完成所有操作。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新的自动驾驶汽车禁令是《机动车辆法》更大更新方案的一部分,其中包括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和保护弱势道路使用者的新规则。